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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2007-10-8 15:46:46

样的变化采取的方式?
秦晓程:我想这是两个方面,从客观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际地位越来越高,中国人民和国外人民的交往越来越密切,从我们看到的领事部门统计数字来看,去年,中国公民出国人数已经在3400多万的数量级,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进行领事保护协助工作的案件,有3万多件。而且规模是逐年增加,任务越来越多,越来越繁重,这是一个好事情。第二,就是我们党和国家对于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利益和保护愈来愈重视,日益把它作为涉外事务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可以看到,在2004年时,当时发生阿富汗的人质事件的时候,胡主席就亲自批示,要求尽一切努力,争取保证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全力营救。外交部领导,领事司领导多次作出具体指示,一线的使领馆人员昼夜奋战,付出心血、智慧和辛劳,使得我人员安全获救。
后来,无论是在印尼海啸,还是在所罗门的撤侨、莫斯科的大火,国家领导人,包括温总理、外交部的领导都多次批示,全力营救和保护中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表明当前外交工作和领事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外交为民”,向着这个方向不断努力。因此,我觉得2007年版的《指南》是这个方向工作的组成部分和延续,也是领事工作的成果,是领事人员心血的结晶。
主持人:刚才您结合了一些事例也谈到了,实际上这种《指南》离咱们的生活并不遥远,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一些人身伤害或者遇到问题的情况也是出现过的,而这种《指南》存在的意义也是非常重要的。最近不管是平面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无一例外都把《指南》中的一个点作为宣传的标题,这个点就是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甚至就这个问题,在国外场合能够大声说话作为一个讨论的点,您认为,在公共场合能否大声说话这些东西和《指南》联系得紧密吗?《指南》的意义就是在于规范国人的出国行为吗?您认为应该如何准确全面地理解《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秦晓程:我注意到了刚才您说到的这个讨论,首先我个人认为,所谓“大声说话”与否,不是这个《指南》的重点,更不是《指南》本身的目的。你从字数可以看到,刚才我们说,整个《指南》将近2万字,这些的话只是几十个字。另外,我们从背景上来看,整个《指南》是中国外交来贯彻“以人为本、外交为民”的总体思路下产生和发展出来的。广义上来看,除了这样一个《指南》,在中央领导下,我们国家在领事保护和领事协助方面,还进行系统性的设计,做了很多的工作,包括建立了专门的领事保护中心,建立了领事信息的发布机制、完善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机制等等,这个《指南》只是其中整体保护海外公民和权益工作的一部分。
第二,从《指南》本身来看,它的主要目的是秉承2003年、2000年一贯的做法。第一,要让中国公民知道他虽然身处国外,但是仍然有祖国的关怀,让他能够知道当他如果有需要,有问题,可以去找谁;知道我们中国政府、中国领馆和领事人员会为中国的公民依法提供哪些协助和保护,我想这是指南的宗旨所在。
同时,从内容上看,指南的重点的部分是哪些情况下可以寻求领事保护和协助,领事保护的职务和范围在哪里。对于中国公民在国外行为的提醒,2003年版也有,2000年也有,这种对公民的在国外行为的提醒,是各国政府工作中的一种普遍做法。这样的做法是出于对问题的预防性。与指南中的其他内容一样,这种有益的提醒,使得中国的公民能够在出国之前和在出国后,自身首先大致知道我能够做什么,我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得更好。指南中的这种提示非常温馨,也非常善意,非常实用。
关于避免公共场所大声说话的提示,其中我注意到,它的出发点是什么呢?是在公共场所避免大声说话,常常会引起他人注意,注意到你是一个对当地情况和规则不甚了解的外国人。这在一个陌生的国家可能导致不法之徒的觊觎之心,会影响到你的安全。这是一个问题。当然,另一方面,就是入乡随俗,尊重当地的文化和行为方式问题。比如,你在一个外国,当地人都反感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如果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这可能有的时候就是是一种不太礼貌的行为。这也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但如果仅仅盯在这个小问题上,我觉得远远失去了《指南》的焦点,偏离了《指南》的宗旨和内容。
主持人:是这么回事。第二部分我也注意看了一下,我拿了《指南》以后,我专门找了这句话,但是我找了两遍没有找到,最后认真通读了一遍,在第二部分,出国后“特别提醒”第三款的中间提到,注意防盗、防炸、防骗、防抢、防打,然后在中间有一个,而且出发点确实有一个前因后果之说,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就是表现在还是在这一点上。
秦晓程:指南就是出于安全的角度考虑。
主持人:您认为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否帮助中国公民解决所有问题,使领馆协助当事人保护合法权益,还是代替当事人保护合法权益?
秦晓程:这是两个问题,一方面,显然使领馆不能够解决公民在国外的所有问题,这就像我们国内的有关机关,也不能代替个人解决所有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两个方面来说:一个,使领馆的工作同样要依法来进行,因此,它不是面面俱到,它的工作只能是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在法律和职务所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第二,从公民本身的角度来讲,公民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也具有法律和法规会赋予它的相当广泛的权利,这样的权利是赋予公民自身的权利,从权利的主体来说,显然不能够由领馆或者使馆代替他行使。
另外一个方面,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包括他在国外时权利受到侵害,这时主要的和首要的权利行使者或者主张者仍然是公民自己,而使领馆的工作,依照国际法也好,依照国内法也好,是起一个它的职务范围内的协助、帮助和保护的作用。当指南中写明了领馆可以提供的协助与保护,了解了这些,就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公民在寻求领事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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