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录取办法
2010-3-1 7:49:49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165 英语50 综合能力100
湖南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我校是全国扩大部分高校招生自主权,由学校自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的34所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保障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下设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下设以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须分别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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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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