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单位借钱留学韩国读研 归来赖账变成被告
2007-10-8 17:46:00

本报讯(通讯员 杨克元 殷超 记者 徐亢美)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医院状告医生欠款案”,被告上法庭的方医生除了要归还全部借款5万元外,还要承担案件受理费3264元。
方医生是普陀区利群医院的一名骨科医生。2001年2月,他以赴韩国攻读硕士研究生为由,向医院借款5万元。方医生为此在付款凭证上明确写明“赴韩国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费,暂借五万元整”的字样。方医生学成回国,医院完全有理由要求他归还借款。但方医生却以种种理由予以搪塞。
庭审时,方医生经传唤拒不到庭,案件缺席审理。但在庭审结束后,方医生来到法庭辩称,说自己的人事关系仍在利群医院,可是,院方不但未发工资、未给他报销留学学费,也未安排工作,因此,这5万元应该充抵他的损失。法院认为:由于学费的报销等与借款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故对方医生的理由不予采信。
原载东方网-文汇报
(责任编辑 高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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